离婚后,当事人还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其本质是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方式依法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个法律文书。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其本质是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方式依法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个法律文书。
2025年9月11日,资源法院针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联动公安局、妇联、村委等部门,依法、及时、有效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彰显了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钱女士与邵某恋爱2个月后提出分手,没想到竟是噩梦的开始。跟踪尾随、言语侮辱、暴力威胁……在分手后的一段时间里,邵某用尽各种办法要求复合,使钱女士长期处于恐惧中。面对邵某的频繁滋扰,钱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审查后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邵某骚扰、跟踪
申请人王某(女)与被申请人李某系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李某曾因琐事殴打王某,并做出跳下二楼致双腿粉碎性骨折的极端行为。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发布,2024年全国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351份,较去年的5695份,同比增长11.5%,数量实现连续八年增长。一纸文书背后,是婚姻家事律师协助受害者收集证据、申请保护的一次次努力。婚姻家庭纠纷中暴力案件、涉弱势群体保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他总是堵在我们家门口,不让我上班,不让女儿上学,虽然离婚了,但我们的生活没有向好……”说起这事,刘娟娟(化名)一脸愁容,泪眼婆娑。离婚后,按照之前约定,前夫王鹏(化名)可以每周探望孩子一次,但是他总以探望为由,到家里大吵大闹,甚至砸门、威胁。
“他总是堵在我们家门口,不让我上班,不让女儿上学,虽然离婚了,但我们的生活没有向好……”说起这事,刘娟娟(化名)一脸愁容,泪眼婆娑。离婚后,按照之前约定,前夫王鹏(化名)可以每周探望孩子一次,但是他总以探望为由,到家里大吵大闹,甚至砸门、威胁。
“她说自己实在没有办法了,希望法院能帮帮她和女儿,我看得出来她很焦虑、很憔悴……”南浔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沙鋆是本案的承办法官,她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当事人刘娟娟的情景,仍然印象深刻。
“他总是堵在我们家门口,不让我上班,不让女儿上学,虽然离婚了,但我们的生活没有向好……”说起这事,刘娟娟(化名)一脸愁容,泪眼婆娑。离婚后,按照之前约定,前夫王鹏(化名)可以每周探望孩子一次,但是他总以探望为由,到家里大吵大闹,甚至砸门、威胁。